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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千万不要对房产合同中的条款掉以轻心
甜薪可发表于 2006-08-12 15:58
近年来,房屋买卖所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由于不少购房者忽视了购房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导致自己的利益受不到应有的保护。业内律师指出,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问题,订立有关条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新房:"提前享用"新版合同

鉴于新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已完成社会公示,即将在年内正式"上岗",取代现行的2000年版合同。联业律师事务所的王展律师提议,购买一手房的购房者不妨"提前享用"新版合同,为将来可能发生的维权打好基础。

王展律师表示,旧版合同的确存在着一些问题,在新版合同尚未启用之前,购房者可以结合新版合同的条款对旧版合同的不足部分自行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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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5):
5楼:看看也好,虽然买不起房
4楼:ksk ksks jdtah vcg
3楼:那时才看。。。。临时抱佛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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