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论坛| 消息
主题:“一把手”承诺治理“小金库”
好尔发表于 2009-08-12 13:37
“承诺今后不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设立、使用、挪用、隐匿、转移和套取‘小金库’资金。”在昨日举行的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暨责任状签订仪式上,市财政局等10家市直单位法人代表与市纪委监察局负责人签订《河源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各法人代表作了以上承诺。
责任状要求各单位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阶段后,各单位法人代表承诺不以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等七种形式设立“小金库”,对自查自纠情况的真实性负全部领导责任,将发现的“小金库”数额如数转入法定账簿核算,依法进行财务、税收等相关处理。此外,各单位法人代表还承诺今后不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设立、使用、挪用、隐匿、转移和
下一页 (1/3)
回帖(0):

--> 全部回帖(0)»
最新回帖
收藏本帖
发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