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区沿革】和平县春秋战国时属南越之地。公元前214年起至南朝齐代,为龙川属地。明正德十三年(1518)置县,定名“和平县”,县城设于和平峒羊子埔(今阳明镇),属惠州府辖。1949年5月24日和平县解放,先属东江行政专员公署辖,后隶属粤北行政专员公署,1956年改属惠阳地区专员公署。1958年11月,与连平合并称连平县,隶属韶关地区专员公署;1962年6月,连和分县, 恢复和平县建制,改属惠阳地区专员公署;1988年1月新设河源市时,为河源市所辖。县辖阳明、大坝、长塘、下车、上陵、优胜、贝墩、古寨、彭寨、合水、公白、青州、浰源、热水、东水、礼士、林寨17个镇254 个村及一个市属国营黎明林场。
【地理位置】和平县地处东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