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关于处理婚姻关系中违法犯罪行为及财产等问题的意见
为了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保护合法婚姻关系,打击婚姻关系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就处理婚姻关系中违法犯罪行为及财产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重婚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第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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