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主沉浮 |
2010-08-12 10:02 |
信用卡管理拟设7项禁令 包括不得暴力催收等
昨天,银监会公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对信用卡的营销、收费、催收管理等7方面下达禁令(见附件),其中包括不得暴力催收,禁止向未成年人发卡等。
银监会创新部副主任尹龙介绍,《办法》允许商业银行针对特定情况与持卡人平等协商,共同设计个性化还款协议,并对个性化还款协议的催收行为和后续处理予以规范。
读者如有意见、建议可于9月10日前致电66279105,或将电子邮件发送至xibingqiong@cbrc.gov.cn。
1.《办法》从营销材料、人员管理、面谈面签、信息披露、保密义务、资料保存备查6个方面明确了监管要求,对单一采用发卡量计件提成的考核方式、片面介绍业务信息、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做出了禁止性规定。 2.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费用(持卡人以书面、客服电话录音、电子签名方式单独授权扣收的费用、以及换卡时已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除外)。
3.在加强对年轻消费者和学生消费者的保护方面,《办法》禁止对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卡(附属卡除外),并从初始额度、调整额度、落实第二还款来源、充分告知、用卡教育等方面加强对年轻消费者和学生消费者的保护。
4.发卡银行提供超限额用卡服务、收取超限费等行为必须事先获得持卡人授权,在得到授权之前必须提供关于超限费收费形式和计算方式的通知,并明确告知持卡人具有撤销授权的权利,一个账单周期内不得重复收取超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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