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奖”评选扩至个人 奖金100万元
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草稿)》已拟出并公开征求意见,市科技最高奖项“市长奖”的对象不再只限于企业家,在促进深圳自主创新和科技发展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和产生重大影响的个人都可获奖,“市长奖”奖金额度仍为100万元。
“2007版市长奖的对象只限于企业家,覆盖面窄,引起社会各界较大争议。”据介绍,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今年2010启动了科技奖励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立了专家工作小组,专家们先后做了大量的国内外有关科技奖励的文献调研,形成了目前的《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该办法在修订后与国家、省相关办法更好地对接,同时保留2007版奖励办法的主要亮点如“市长奖”等,此外,奖金金额也进行了小幅调整,市长奖之外的奖项最高额度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另悉,专利奖和标准奖的数量和奖金额度做了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