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京沪之后 深圳成第三个地税超千亿城市
据深圳市2010年度年终结算会议透露,2010年深圳国税总体税收收入创出历史新高,达到1954.6亿元,同比增长24%。地税方面,据深圳地税局统计,2010年该局共组织各项收入1106.3亿元,比上年增长24%,深圳成为继上海、北京之后第三个地税收入超千亿的城市。
据统计,“十一五”时期,深圳国税组织税收收入共计7846.74亿元,其中上解中央财政6829.87亿元,划解地方财政1016.78亿元。2010年深圳每平方公里产出国税税收约0.98亿元,比去年多1900万元,扣除股票交易印花税和海关代征税收,每平方公里产出国税税收约0.52亿元,比去年多838万元。
“十一五”期间,深圳市地税部门累计组织税收3665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53倍,年均增幅达到22.2%。2010年,深圳每百元GDP的地方税收贡献为11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元;每平方公里土地产出的地方税收达到0.52亿元,居大中城市首位,体现出深圳经济良好的效益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