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同乡论坛2009年度工作总结

深圳南山电脑维修
农业 | 财经 | 教育 | 专题 | 招商 | 感动河源 | 河源景点 | 魅力河源 | 美体瑜伽 | 河源摄影 | 精彩户外 | 种植频道 | 养殖频道 | 东江河畔月刊
热烈祝贺河源同乡论坛建坛四周年
东江河畔网新闻广东新闻

父酒店偷情猝死儿索赔百万

2012-10-20 21:44:11 作者:下雨天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父酒店偷情猝死儿索赔百万
父亲与情人在开房过程中猝死,儿子将父亲的情人和酒店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128万余元。近日,罗湖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没有证据证明两被告对死者死亡存在过错,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4月2日7时许,刘某和邓某登记入住某祥假日公寓。半个小时后,邓某从229号房间出来说刘某忽然昏了过去。服务员拨打112和110电话,救护人员到达后,刘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翠竹派出所现场勘查和初步分析,认定刘某是突发死亡,排除谋杀等刑事案件的可能性。罗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出具《法医学死亡证明书》认定死亡原因为猝死。

  据了解,刘某和妻子虽于2000年离婚,但仍然生活在一起并经营一家餐馆。刘某儿子称,邓某认识自己母亲,也知道父亲与母亲共同生活,仍然与父亲偷情或者非法进行性交易,导致父亲意外死亡,邓某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另外,父亲是在某祥假日公寓意外死亡,酒店也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遂起诉两被告,索赔共计1284430元。

  罗湖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的死亡为猝死,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关键词:酒店偷情猝死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意高眼镜 品牌太阳镜 眼镜架 镜片 近视偏光太阳镜淘宝店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