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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副校长车祸案责任认定:其本人负主要责任

2014-09-03 22:20:25 作者:下雨天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浙大副校长车祸案责任认定:其本人负主要责任
浙大副校长吴平负主要责任】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发生于2014年6月12日的“浙江大学副校长车祸案”于9月3日确定了双方责任。杭州交警部门认定,浙大副校长吴平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汪国财负次要责任。

浙江大学副校长车祸案

6月12日6时左右,杭州三墩绕城高速附近发生2车相撞事故。据知情者透露,肇事车辆为一辆运载大块圆木的大货车,其行驶中发生事故侧翻,车上圆木瞬间将一辆奥迪轿车埋压,造成车内驾驶员吴某当场死亡。据浙江日报记者了解到,奥迪车主系浙江大学副校长吴平,救出后因伤势太重死亡。

关键词:责任车祸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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