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08年11月25日 19时56分23秒
关于生活的迷乱和飘忽,我说过多次了。但这是一个说不清的道不明的问题哈。可是说不清并不等于就不想和不感受了,就像风吹在身上,在七月的午夜它很凉爽,在冬天的深夜却是刺骨的。不管你高兴或难受,吹在身上的风总之是拂不走的。《巴黎圣母院》里有这么段话,克罗德·弗罗诺神甫爱上了跳舞女郎艾斯米拉达,并且想抢走她。他的理由是:她长得那么美,能怪我吗?套用这个强盗逻辑,我只能说:迷乱降临于我,我有什么办法?揪心的疼痛把春天的夜晚弄成了碎片,能怪我吗?事实上降临的并不是我期待的。
如果一个人总在纠缠说不清的问题,他就是一个无趣的人,离幽默很远,甚至比离幸福还远。写出来的文字只能给人增加笑料罢了,至少应该让人哈哈一笑。但我只想说说,说说话哪怕我说的没有人理睬。想说话的欲望如此强烈,以至于在空旷的天地间,我再也不会讳言失败,我会提醒大家:瞧瞧这个人在深夜写的文字。
爱情,就其本质而言,是对不可能的探寻。爱者在爱上之后,把自己推向被打击的处境。在这里,一切障碍都可以将他击倒。爱者甚至可能羡慕一只蚂蚁、一只蜜蜂,蚂蚁筑巢,蜜蜂酿蜜,它们因劳动而自得其乐。但爱情实在是一件苦差事。痛苦令人心碎,但也使人沉迷。就是痛,既使不完美,你也得平静的接受。你可能不相信,我喋喋不休,其实是在坚持痛苦的权利呀。
在这个时刻,我开始相信自己是一个反讽的人。但我并不恼怒,我只悲伤,又感到滑稽。假如我有分身术,我会照我自己屁股上猛踹一脚,提醒自己要痛苦得庄重一些,可我没分身术。但我又想,我用不着替痛苦负责,也顾不上自己痛苦时的模样,否则痛苦还叫痛苦吗?我想,这叫什么痛苦呀。经典的痛苦场面应该有眼泪和拥抱,还有永不相忘的宣誓,然后才是遗忘。但遗憾的是,这些我都没有。事实上痛苦是单向的,好比爱情经常是一厢情愿。这一段话是说上一段文字,提醒大家。
心灵在痛苦中变得分外敏感。我要牢记这些痛苦而美好的细节,深深地把它们嵌进我的回忆。想反讽就反讽,想歌唱就歌唱。用语言用来歌唱她们,在空间上指向别处,在时间上指向未来。有时候思考对象吧,但对象,在你之外;其实爱情和真理一样,真理和爱情一样飘忽。那么还是谈谈生活。生活到底是什么呢?生活是它现在就是的那个样子昵还是我梦想的那个样子?我不明白,而且永远不会明白,这里是一个因果关系。所以我想谈谈幸福,幸福和我相距九万里还是十万里?要弄清这些问题,不是因果定律,至于幸福本身,可能并不复杂,那简直是一个形式逻辑的世界。生活爱情真理幸福,不管他是因果关系还是逻辑关系,总之这是在现实里,不能用FILL就可以简简单单明明白白解决。
用几句话概括迷乱和飘忽,那就用狄德罗在《定命论者雅克和他的主人》开头说过的那几句话:“他们是怎样碰见的?象所有人一样,是萍水相逢。他们叫什么名字昵?这关你什么事?他们是从哪里来的?从最近的地方来。到什么地方去"?废话!到远方啦.
11/25/2008